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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活動期間:民國95年1月5日下午5時起 至 民國95年2月10日中午12時止 |
| 活動獎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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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資格:
在活動期間內參與「程式碼大考驗」闖關成功、「最愛交朋友」轉寄成功、「有賞大哉問」問卷填寫完成,並留下正確聯絡資料 (所有必填資料)
之中華民國國民。參加一項即擁有一次抽獎資格,參加越多項,中獎機會越高。 |
得獎公佈時間及方式:
完整得獎名單民國95年2月23日前公佈於網頁上。並以email直接通知得獎人。 |
領獎與棄權:
得獎者應於95年3月10日前提供完備之領獎文件,逾期視為棄權。主協辦單位將於確認領獎文件無誤後,將於95年3月17日起開始寄送獎項 |
| 活動注意事項: |
•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
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主協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。
•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其填寫之領獎資料不符,主協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
主協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•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
事,將被取消抽獎資格;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協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104人力
銀行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。
•參加者若非循正常活動流程進入過關頁面者,主協辦單位將有權利取消其抽獎資格。
•獎品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13,333元者,得獎者需自行負擔15%之機會中獎所得稅
,主協辦單位於收到稅金後,方將贈品交付予得獎人。
•主協辦單位保留變更獎品的權利,唯替代獎品之價值需相等於活動所宣佈獎品之價值。
•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、澎、金、馬。若得獎人之通訊地址不包含於上述四地時,需自行赴主協辦單位台
灣辦公室領取,主協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。
•主協辦單位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
•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協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•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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